高雄算命-高雄市鳳山區青年路二段(近正俢科技大學)
服務專線:07-7808139  傳真:07-7678332
嘉義算命-嘉義市民權路(近維欣牙醫診所)
預約專線:05-2786305 電子信箱: dingyi081@gmail.com
若需我們的提供相關服務,敬請來信預約,謝謝您

 

台中算命七政天星-母跳樓害變凶宅 兒女判賠 在友人家中尋死 須付屋主73萬跌價損失

資料來源引用自-蘋果日報劉榮輝、顏幸如、楊永盛連線報導更新日期:2011/06/22 06:30

 

一名患有憂鬱症和乳癌的林姓婦人,在鍾姓友人租屋處跳樓自殺身亡,致房子變成凶宅,屋主因乏人問津無法脫手,向鍾姓房客和林婦兒女索賠房價損失,法官認為案發時鍾不在場,無過失責任免賠,但死者林婦子女未辦理拋棄繼承,所以須連帶賠償房價損失七十三萬元,全案定讞。

受害屋主黃昭燕昨表示:「若林婦子女真有困難,我不會逼他們到絕境。」

房客不在場免責

法院判決指出,患有乳癌、又有憂鬱症的林美鳳與鍾育蓁是朋友,二○○九年九月五日林婦到鍾位在雲林縣西螺鎮觀音街的租屋處時,鍾並不在屋內,但鍾的嚴姓房客知悉林婦與鍾是朋友,所以開門讓林婦進入,沒想到林婦疑因病痛一時想不開,從四樓陽台跳樓墜地,送醫不治。

屋主黃昭燕案發後獲知,房客鍾育蓁瞞著她當起二房東,將房子分租給其他人,門禁不嚴,才讓林婦當天得以進入屋內跳樓,顯然林婦自殺與鍾違約有因果關係,所以向鍾和林女一對兒女連帶求償一百萬元房價損失。

雲林地院審理時,根據不動產估價師聯合會鑑定,黃姓屋主的房價原為四百六十四萬餘元,變凶宅後,房價跌到三百九十一萬餘元,少了七十三萬元。一審法官認為,林婦自殺當天,鍾育蓁並未在場,沒有過失責任,因此免負賠償責任。

未辦理拋棄繼承

但林婦一對成年兒女,因未辦理拋棄母親財產繼承,所以須連帶賠償七十三萬元的房價損失。

林婦兒女雖以母親跳樓墜落在屋外死亡,不應認定為凶宅為由,上訴二審,台南高分院根據內政部凶宅定義函釋,房屋是否為凶宅,應考量事件發生經過、事件經過時間長短等因素,因此仍認定該屋為凶宅,並駁回上訴,全案定讞。

律師洪瑞燦指出,凶宅非法律名詞,所以沒具體標準,一般都是引用民法「物之瑕疵」概念予以評價,一般被視為凶宅的房子不只價格貶損,也難找到買主或出租,屋主當可據此向自殺者家人提出損害賠償請求。

營業損失也得賠

洪瑞燦強調,損害賠償請求並不限於房價折損,例如到汽車旅館燒炭、上五星級飯店房間割腕,業者也可要求營業損失,甚至請道士作法的額外支出,都可求償;若不想被求償,自殺者的親屬可三個月內拋棄繼承。

報你知凶宅

住商不動產西螺店長黃啟勳表示,凶宅有廣義及狹義解釋,一般指的是「曾發生兇殺或自殺致死事件」的房屋。在廣義部分,房仲業會主動告訴買受人,該屋曾有「非自然死亡」事件,讓買家自己定義;狹義部分,若確認屋內有人因兇殺、自殺陳屍屋內,該屋就百分百認定為「凶宅」。

七政天星命理風水學術統計分析網頁  http://www.astrologer01.com/

七政天星Facebook粉絲團 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#!/astrologer01

七政天星奇摩部落格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astrologer-01

七政天星聯合新聞網 Udn/部落格 http://blog.udn.com/dingyi081

七政天星痞客邦 http://www.pixnet.net/

七政天星奇摩無名小站 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dingyi081

七政天星PChome 個人新聞台http://mypaper.pchome.com.tw/dingyi081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高雄算命-黃鼎頤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